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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律师称遭警察“碰瓷”执法,广州警方回应:不存在殴打和羞辱情况

10日凌晨,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,回应近期备受关注的“女律师遭警察‘碰瓷’执法”事件。此前女律师孙世华曾发帖称,自己在派出所内遭遇警察“碰瓷”,并“被施暴”。警方通报表示:不存在殴打和羞辱的情况。

女律师发帖称在派出所遭粗暴对待

10月5日,女律师孙世华发帖称,9月20日,她到广州荔湾区公安分局华林派出所,沟通办理委托人的取保候审事宜,遭遇警察“碰瓷”。

孙世华自述,自己在派出所时,一名警察将自己的工作证甩向她,孙世华举手遮挡,被警察指称“抢工作证”、 “袭警”。

孙世华称被警察“包围后,有人反剪我双手,陈警察对我掐脖施暴,我被掐得满面通红,白眼上翻”。随后还被要求脱衣服接受检查,裸身过程持续20分钟左右,并按照要求进行拍照、打指模和验尿。在接受了约6小时的讯问后,直至当晚11时50分才被释放。

10月9日,广州市律师协会发布通报,表示已获悉此事并高度重视,“立即启动维权程序,依法依规进行调查,我会将根据调查的情况,及时公布结果,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”。

10月9日,有记者联系上孙世华及其丈夫,两人证实网帖确由孙世华发出。广州市公安局方面表示,已了解情况,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,经核实后将再答复。

警方:律师等人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

10月10日凌晨1点22分,@广州公安 发布通报回应此事。

通报称,经调查,9月20日下午,荔湾区公安分局华林派出所在依法侦办一起刑事案件时,自称该案犯罪嫌疑人周某的代理律师孙世华(女,48岁,未提供有效律师证件)和与案件无关的梁某基(男,42岁)、张某洲(女,49岁)3人一同来到派出所,要求办理周某取保候审法律手续。

值班人员随即通知办案民警,办案民警到场后向其出示警察证表明身份和告知其办理程序时,孙世华以查看民警身份为由,伸手拉扯民警挂在胸前的警察证。与此同时,张某洲用手机在派出所内拍摄警务工作,并与梁某基一同起哄吵闹、辱骂民警,经民警口头制止仍不听劝阻、继续拍摄。

孙世华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单位秩序,为此民警依法将3人口头传唤带入该所办案区,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人身安全检查、信息采集、询问调查等工作。23时许,3人结束传唤后离开。

次日,孙世华拨打广州市公安局督察专线投诉。督察部门展开认真调查,通过调取翻查视频录像、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,不存在孙世华等3人被民警殴打和羞辱的情况。

文|北青报记者 付垚

编辑|孙晟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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